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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解放胸部,女性集体裸体游行,民国时期的天乳运动多豪放?

2026-09-26 8270

1927年7月21日,广东省政府发布一份红头文件,规定女性不能束胸,违反者要交至少50元罚款,20岁以下女孩如果偷偷束胸,就处罚她的父母,这个规定不是突然出台的,前一年广州报纸天天宣传“放乳”,国民党妇女部也推动过类似主张,真正动手执行的是代理民政厅长朱家骅,他在7月7日的会议上提出这个方案,十几天后就成了正式命令,执行机构叫做“天乳运动执行委员会”,名字听起来像民间组织,其实是官方设立的,文件里明确写着“妇女胸部解放,是奉上级命令才开始的”,意思就是女性要不要放胸,得听政府的安排。 民国初年,城里姑娘们流行穿起一种叫"小马甲"的密扣背心,用它来把胸部压平,大家都认为这样才显得体面又清白,有人甚至说隆胸是乡下妇女才会有的样子,连婚恋市场也认同这个看法:平胸就等于处女的证明,这种风气最早是妓女模仿青涩女孩装出来的,后来女学生和女老师们也跟着学,越演越烈,1915年沈维桢在《妇女杂志》里批评过束胸,说它伤害肺部、妨碍喂奶,等于是在弱国灭种,胡适和张竞生后来也加入批评,但他们的理由始终绕不开一点:女人的身体得为国家和种族服务,不是为自己舒服。 1927年3月8日,在武汉的街头上出现了几名赤身女子,她们举着牌子大声喊着束胸是一条毒蛇,这件事传播得很快,很多人以为是一场全民游行,其实查阅资料就知道,参加的人主要是少数妓女,规模并不大,关键不在于人数多少,而在于她们敢于把身体直接亮出来当作武器,要知道七年前在上海还严禁女性露出腿部或手臂,现在却能光着上街呼喊口号,这说明社会对于身体的禁忌正在逐渐松动,官府再也不能装作看不见了。 广东这边刚有动作,其他地方就跟着学起来,《申报》在7月9日登了朱家骅的提案全文,上海《民国日报》8月就催着女校严查束胸行为,到1929年底,内政部直接发通知,让十几个省市一起禁止束胸,可执行起来却有点滑稽,广东那边真有人没收束胸用的衣服,还组织“已经放胸的妇女”去查谁举报,但1928年《申报》又记了一件事——广州有个姑娘因为没束胸,被路人笑话说是“村下婆”,气得她跑回更衣室重新绑上,法律可以罚钱,却管不了别人心里怎么想。 禁令没能消除压迫,只是换了说法,1928年后,《广州民国日报》多次讲述“二少奶”的故事,说胸部丰满才可爱,商家跟着推销丰胸霜,以前压平胸部代表文明,现在鼓起来才算美,可标准还是男人定的,鲁迅在《而已集》里讽刺道:“如此而已,而已终古。”意思是旗袍照穿,短衣照穿,胸部却没地方放,学者刘正刚和曾繁花指出,这场所谓解放,从头到尾由男性主导,用国家名义推行身体改造,女人仍然被动接受。 一九三八年,《新华日报》还提到,束胸这种习惯在乡村和城市里都很流行,禁令实行了十年,乡下几乎没变化,城里人表面上遵守,私下里照旧做,罚款逼着男人管束老婆和女儿,但家里谁说了算这一点没改变,女人自己的身体问题,她们自己很少开口说话,多数时候只是被动接受安排的角色。 特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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